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(cun)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(zu)賃前雙(shuang)方調研(yan)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賃(lin)(lin)設(she)備比較合算,而實(shi)際施(shi)工中由于某些原(yuan)因致(zhi)使租賃(lin)(lin)時間延長或(huo)工作量增加,導致(zhi)租賃(lin)(lin)費用(yong)大增;
由于對(dui)施工機械性能不(bu)了(le)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形成大(da)馬拉(la)小車而增加了(le)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(she)備租賃標準化(hua)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不(bu)嚴密,履(lv)行中發(fa)生糾(jiu)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(xian)意識(shi)不強(qiang),合同缺乏(fa)準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(dui)設備返(fan)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(xing)沒(mei)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(ri)常維修由誰(shui)負責在(zai)合同中(zhong)未(wei)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(bei)在(zai)現場(chang)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進入施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(fang)對設(she)備的使(shi)(shi)用(yong)(yong)管理不善(shan)(shan),施工(gong)方(fang)案不完善(shan)(shan)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備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(shi)(shi)設(she)備閑置,降(jiang)低使(shi)(shi)用(yong)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(hao)租賃公司,還不可對(dui)合同馬虎(hu)。否則后期(qi)出現問題將是(shi)一個很(hen)大的麻(ma)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