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(lin)前雙方(fang)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(ji)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作(zuo)量增加(jia),導致租賃(lin)費(fei)用大(da)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(xie)性(xing)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(lin)設備形成大馬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(shang)無設備租(zu)賃標準化(hua)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(zu)賃合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合同(tong)時,由于對(dui)大(da)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不(bu)強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(que)性、嚴密性,對(dui)設備(bei)返還狀況和完整性沒有(you)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備操(cao)作人員隨(sui)機而(er)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誰負責在(zai)合同(tong)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備在(zai)現場(chang)管理(li)不善,使設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備進(jin)入(ru)施(shi)工現場后,承(cheng)租(zu)方(fang)對設備的(de)使(shi)(shi)用管理不善,施(shi)工方(fang)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備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(shi)(shi)設備閑置,降(jiang)低使(shi)(shi)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(lin)公司(si),還不可對合(he)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(wen)題將(jiang)是一個很大的麻煩(fa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