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如下:
1.租賃(lin)前雙方調(diao)研深度不(bu)夠,從而(er)造(zao)成決策(ce)失誤。
如事(shi)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(jian)延長或工作量增加,導致租賃(lin)費用大(da)增;
由于對施(shi)工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(er)使(shi)租賃設備形成(cheng)大(da)馬拉(la)小車而(er)增(zeng)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備租賃標準化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不嚴密(mi),履行(xing)中發生糾(jiu)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(yi)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設備返還(huan)狀況(kuang)和完(wan)整(zheng)性沒有嚴格的界(jie)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(cao)作人員隨機(ji)而來(lai),但機(ji)械日常維修由(you)誰負(fu)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(chu),造(zao)成(cheng)設(she)備(bei)在現場管(guan)理不善,使(shi)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進(jin)入施工(gong)現(xian)場后,承(cheng)租(zu)方對設(she)備(bei)的(de)使(shi)(shi)用管理不(bu)善,施工(gong)方案(an)不(bu)完善和未制(zhi)定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現(xian)場管理辦法,致使(shi)(shi)設(she)備(bei)閑置,降(jiang)低使(shi)(shi)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(ke)對(dui)合同(tong)馬虎。否(fou)則后期出現問(wen)題(ti)將是一個很大(da)的麻煩。